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
若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4年11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提交至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元帅大道36号,
邮 编: 4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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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联系电话: 023-4769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