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沙坪坝2024年公字第202404301040357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傅*,张* |
沙坪坝区***358号6幢1单元5-2 |
104房地证2013字第4****号 |
权证 |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23)渝0106执5140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废 |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