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4-1629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0430107067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04301070676
樊*存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兴隆镇渝兴路343号1幢1-5-*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14字第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存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