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两江新区(李永平,曾祥均 )
遗失声明两江新区
李*平,曾*均因保管不善,将2**房地证20**字第02**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平,曾*均
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