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不动产2024声字0611号
重庆市大渡口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兰因管理不善,将102-00****号,渡国用2000字第0****号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