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渝北字第054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 |
备注 |
1 |
唐*洁 |
渝北区回兴街道锦华路8号南方玫瑰城C2区9幢5-* |
201房地证2015字第06****号 |
|
2 |
唐*洁 |
渝北区康城路16号负1-*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98****号 |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