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渝北字第547号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渝北字第054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备注
1
彭*宏
渝北区银梭大道8号5幢13-*
渝(2021)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108****号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