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注销公告
南岸不动产司法注销(2024)字第(0416)号
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24)渝0108执恢39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注销下列不动产权证,现公告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房地产证权属证书号 |
备注 |
1 |
鄢*全 |
重庆市南岸区*号21幢1-5-2 |
111房地证2013字第0*号 |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