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1034号 *志明
遗失声明
本人*志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歇马村4组24号(原:***龙王乡歇马村4组);编号为18号《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编号为江集建(91)字第****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志明
时间: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