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1036号 *顺铭
遗失声明
本人*顺铭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歇马村12组(原龙王乡石牛村5组)的江集建(1991)字第****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217《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顺铭
时 间: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