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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6604/2024-37554 [ 发文字号 ] 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45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19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457号

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45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名称

不动产座落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1

梅*飞

重庆市江北区****69320-6

103房地证2011字第00****2

                  发布单位: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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