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沙坪坝不动产登记声明第202411131040002号
下列不动产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即日起声明作废:
序号 |
声明人 |
土地房屋座落 |
权属证书/证明编号 |
声明日期 |
1 |
刘*梅 |
沙坪坝区*****19号12幢三单元1-1 |
渝(2021)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127****号 |
2024-11-13 |
发布单位: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