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4 年12 月2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6647174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单位: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丁*华 |
土地/房屋 |
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118号 |
53.96平方米 (产权面积以权籍调查为准) |
住宅 |
公告单位: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