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大渡口区2024年公字第038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02房地证2012字第0****号、102房地证2012字第0****号、102房地证2012字第0****号 |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4004012GB00007F000*****、500104004012GB00001F001*****、500104004012GB00007F000***** |
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96号8栋**号、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96号10号楼1单元**号 、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96号7栋**号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