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2058号
遗失声明
权利人*晓波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歇马镇歇马下街123号5-2-4的107房地证2014字第****5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晓波
代理人:*再洁,*珊珊
日 期: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