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不动产2024声字1047号
重庆市大渡口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乐因管理不善,将102房地证2009字第1****号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乐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