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0日之前)将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西段295号(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联系方式:023-7070806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向*国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
丰都县青龙乡龙井村*组 |
500230202002JC05005F00010001 |
土地面积:96.90㎡ 建筑面积:170.7㎡ |
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元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