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不动产登记声明第202411211040125号
沙坪坝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即日起声明作废:
序号
声明人
土地房屋座落
权属证书/证明编号
声明日期
1
宋*兵
沙坪坝区歌乐山镇金刚村双天池组*号
不详(业务编号910010**)
2024-11-21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