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首次登记(2024)渝北字第1733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古路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23-6716991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周*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古路镇同德村*组
占地面积75+超31㎡,建筑面积150+超13.33㎡。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