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大渡口区2024年公字第038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权证102字第00****号、房权证102字第00****号、房权证102字第00****号、102-02**** |
大渡口区新山村**文化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4003001GB0002*F007800**、500104003001GB0002*F007800**、500104003001GB0002*F007801** |
大渡口区文体路6*号*、大渡口区文体路6*号*、大渡口区文体路6*号*、大渡口区文体路61号附*号、附*号、附*号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