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2063号 *英洪
遗失声明
本人*英洪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龙王村14组27号附1号的房屋(原:复兴区龙王乡大碑村2组);编号7《江北县房屋产权证》,编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江北县房屋产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英洪
时间: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