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大渡口农房首次登记[2024]字第006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大渡口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68083060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何*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渡口区跳磴镇新合村*社 |
使用权面积7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宅基地超占面积50.49平方米/房屋超建80.84平方米 |
重庆市大渡口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