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证遗失声明
丰都不动产登声〔2024〕298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即日作废。
序号
权利人
房屋座落
证书编号
声明人
1
隆*娟
丰都县三合街道久桓大道59号*栋**-*
渝(2021)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44****号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