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注销公告
南岸不动产司法注销(2025)字第(0089)号
依据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2024)川2021执恢70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2024)川2021执恢7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注销下列房地产权证,现公告下列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房地产证权属证书号 |
备注 |
1 |
尹*正 |
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号8幢22层4号 |
111房地证2005字第0*号 |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