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139号
遗失声明
本人*才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碚峡路301-3号 的107房地证2011字第****8号的《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才亮
日 期:20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