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首次登记(2025)渝北字第 182 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木耳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6748925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曹*会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五通庙村*组
占地面积38.78㎡,建筑面积69.79㎡。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