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5)36号
公 告(2025)36号
下列土地房屋已办理变更登记,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洪*志
渝中区大坪正街35号****
房屋所有权证
房权证101字第05****
公告单位: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