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木洞(202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 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丁202房地证2010字第0****6 |
梁*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巴南区麻柳嘴镇**村2组 |
发布单位: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