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151号
遗失声明
本人*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缙和路42号1-3-7-2的《重庆市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107房地证2013字第****2号遗失,现声明该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菲
时间: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