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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首次登记(2025)渝北字第 2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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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渝北首次登记(2025)渝北字第    21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木耳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6748925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曾*华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白鹤村*组

占地面积75㎡,建筑面积150㎡。

另有超占面积16.84平方米,另有超建面积33.68平方米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