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渝北字第J 41 号
渝北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座落
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
1
张*芳
江北县洛碛区洛碛乡**村4组
江北编***号、江集建91字第***号
发布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