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沙坪坝公字第202503141040393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段*梅,吴*灿 |
沙坪坝区****6号3幢1单元3-1 |
渝(2021)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75****号 |
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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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2024)渝0113执13782号之五十二 |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