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414107022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4141070224
*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龙溪街道兴隆街39号锦江郦城4幢3-*不动产的渝(2024)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5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芬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