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449号 *华明
遗失声明
本人 *华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歇马村 7组35号 的房屋(原:江北县龙王乡歇马村 7组35号);编号为:29号《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编号为:江集建(1991)字第7950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华明
时间: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