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452号 *天美
遗失声明
本人*天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歇马村 7组13号 的房屋(原:江北县龙王乡歇马村7组13号 );编号为:江集建(1991)字第7950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天美
时间: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