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注销公告
南岸不动产司法注销(2025)字第(0331)号
依据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24)渝0109执恢1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注销下列房地产权证,现公告下列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房地产证权属证书号 |
备注 |
1 |
刘*梅 |
南岸区南坪街道*号6单元负1层车库36号 |
106房地证2012字第1*号 |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