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李*伦)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伦)申请继承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陈*碧身份证号:500112**********47
继承人姓名:李*伦身份证号:500112**********54
不动产坐落: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发扬村*组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07.9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不动产地籍调查与登记窗口
公示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