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编号: 202507141070118
渝北罗*红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罗*红保管不善,将渝北区统景镇**村9组,编号: **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并保证证前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本人不实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