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北碚2025字第F0229号 *因芬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北碚2025字第F022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房屋座落 |
备注 |
1 |
《集体土地使用证》 证号:碚集用(2002)字第2332号 |
*因芬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澄江镇北泉村黄房子社 |
农房 |
公告单位: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