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现根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25)渝0108执恢5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108执恢59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废*理的《不动产权证书》渝(2021)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15**508号,坐落为巴南区****3号9幢13-3。渝(2021)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15**647号,坐落为巴南区****3号9幢13-4。渝(2021)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15**656号,坐落为巴南区****3号9幢13-5。
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