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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渝北字第0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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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渝北字第047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备注

1

肖*梅

渝北区龙塔街道新溉大道887号鲁能星城十一街区4幢2-29-*  

201房地证2009字第8****号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