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898号
遗失声明
本人*炳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北温泉镇北泉路143-3-2-1号的碚国用(2001)字第132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权川
时间: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