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1195-1208号
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1195-120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
1 |
重庆**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小区23号负1号负3-146、147、148、149、150、151、153、267、268,重庆市江北区****小区23号负1号负4-1、4-2、4-3、4-4、4-5 |
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 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 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 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 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 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 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 |
发布单位: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