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1167-1180号
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1167-118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
1 |
重庆*******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23号负1号负3-111、负3-113至负3-122、负3-124至负3-126 |
103房地证2014字第2****号等14个不动产权证书号 |
发布单位: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