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914号
遗失声明
本人*福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朝阳街道碚峡路55号3幢16-2的107房地证2015字第1****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福国
日 期:202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