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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6604/2025-352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注销登记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2412)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2412)号

李*因保管不善,将渝(2025)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76*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李*   周*双(代)

     2025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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