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199号 *必海
遗失声明
本人*必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重庆市***柳荫镇明通村龙翔1组14号的《重庆市房地产权证》证号:J107-2010-2****(已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必海
时 间:2025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