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5-4092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5-10-31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0311050024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0311050024
孙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华龙大道217号8幢14-*号房屋的105房地证2015字第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建*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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