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北碚2025字第F0373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北碚2025字第F037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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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房屋座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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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25)北碚区不动产证明第****97702号 |
*良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500109014014GB00072F00010186 |
***蔡家岗镇昭辉路51号2幢23-5 |
公告单位: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