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北碚2025字第F0377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北碚2025字第F037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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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房屋座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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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24)北碚区不动产证明第****22831号 |
*寒冰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500109009012GB00010F00010046 |
***新星路25号1-5-4 |
公告单位: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2日